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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> 报名须知
    在您报名交款之前,请认真阅读本须知。当您领取听课证时,表示您已同意遵守同欣进修学校报名须知中的一切规定。该规定将被视作您和同欣进修学校所达成的协议。

一、报名表
    学生报名表中各项应按要求认真填写,以便校方与学 生、家长及时联系和沟通。

二、收费规定
    报名者按相关招生简章规定的收费标准交纳款额,学校出具发票或收据。

三、听课证
    听课证是进入教室的有效证件,进入教室时请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听课证,领取必要的资料。妥善保管听课证,不得随意转让。遗失听课证须挂失并经查实确无他人使用方可补办听课证。冒用他人听课证取消听课资格。

四、教室管理
    任何学员进入教室后不得大声喧哗,上课时不能随便讲话,以免影响教师上课。不得在课桌上随便刻写,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。在教室里严禁乱扔杂物。

五、插班规定
    开学后,若所上课时不超过总课时的20%(含20%),则插班生的学费全额收取;若所上课时超过总课时的20%,但不超过总课时的50%(含50%),则插班生的学费按80%收取,资料费全额收取,校方补齐已发资料。若所上课时超过总课时的50%,则插班生的学费按50%收取,资料费全额收取,校方补齐已发资料。

六、退费规定
    因有特殊原因(提供证明)的学生,仅在开学一周(寒假班、暑假班为两日,业余制培训项目为二单元)内可办理退学退费手续,退学时须交回听课证、发票或收据以及发放的各种资料(需无损坏),否则不予办理退费手续。退费核算:开学前退学退费扣除报名费后全额退款。学期开学后一周(寒假班、暑假班为两日,业余制培训项目为二单元)内所退费=(所交费用-报名费-书费、资料费-已教课时费)×90%。对我校取消学习资格的学生所交费用一律不退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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